首页 > 教育综合新闻 致家长的一封信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希望您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我们一起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体系,给您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希望您能做到以下几点:
一、作为家长,请您首先做到学习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时刻对自己的孩子言传身教,与学校老师一起,教育和培养孩子从小养成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习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作为家长,要主动教育孩子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配合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职责,尽到教育和保护责任,陪孩子熟悉上下学路线,示范过马路要“左看、右看、再左看”,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并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警指挥,提高未成年人“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技能,教育学生不要在马路上玩滑板、滑旱冰、扒车、追逐、打闹;同时建议为孩子购置带有反光材料的书包、衣物。
三、为确保学校门口安全,我们将在学校门口划定安全区。家长接送学生时自觉听从学校值班教师及“护学岗”执勤交警的安排与指挥,请勿在安全区内停放车辆,人员勿在安全区内停留,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内;严禁违法停车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驾车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各行其道、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四、要教育监督学生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要保证孩子骑乘的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五、带领学生出行要严格遵守各行其道原则,驾驶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应当在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逆行或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行驶;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做到不带人、不相互追逐、不曲线行驶、不扶肩并行、不攀扶其他车辆,横过马路时应当下车推行,不准随意横穿马路,避免发生意外。骑车、走路经过路口时,请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做到红灯停、绿灯行,有箭头灯的按箭头方向行进,严禁驾驶车辆乱穿乱行、追逐竞赛、骑“英雄车”。
倡导离校较近的学生步行上学。要教育学生走路要走人行道,严禁成群集队、边走路边看书、在道路上嬉闹、玩耍、斜穿、强行拦车等行为;步行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准随意横穿马路,不准翻越交通隔离护栏和穿越绿化带。
六、教育孩子上学、放学途中要乘坐符合规定的客运车辆。驾乘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乘坐公交车时,须在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乘坐出租车时,要在右侧上下车,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乘坐客运车辆、校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向车外抛掷物品;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报废车、超员车等“不安全”车辆,以及货运车、摩托车、农用车、机动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
驾驶摩托车者严禁搭载不满12周岁的学生,驾乘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
七、驾车途经校园周边道路,请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教学环境,做到不违法停车、不鸣笛,抵制和举报噪音扰民和占道经营行为,为学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驾车行经学校周边道路斑马线时,请您务必注意礼让行人、礼让学生、减速慢行。
八、若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校车”接送学生时,请主动向学校和交警部门举报;如果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请记住事故车辆的牌照号,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美好梦想,安全起步。孩子是父母的寄托、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未来的栋梁,呵护孩子快乐、平安成长是家长、学校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已经将交通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纳入学生的德育课程内容,希望广大家长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提高依法交通、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您全家平安幸福!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驻马店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wq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913/3773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