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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动执法保生态

本报讯 (记者 侯伟峰 通讯员 升)“以前法律意识不强,吃一堑长一智,现在知道了毁林的严重后果。”日前,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滥伐林木案回访时,当事人沈某一改之前无辜的表情,因为毁坏自家的林地,他在依法得到处罚后,并补种上百棵树苗。

这是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在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保护生态环境的新举措。泌阳县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县,为守护好这片碧水蓝天,从去年开始,该院会同环保、林业、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环保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工作的意见》,加强执法联动,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合力。

今年3月,泌阳县春水镇农民沈某、丁某为扩大花生种植面积,在没有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本村南山岗自家山坡上的油松、栗树、荆条等林木拦腰锯断,并放火烧荒。经现场勘查,沈某、丁某毁坏林木面积为5600余平方米,毁坏树木393株,林地内植被被完全破坏。

案件移送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为增强山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遏制盗伐、滥伐和故意毁坏林木行为,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人民法院在春水镇石材聚集区举行环保宣传巡回法庭。公诉人结合案情就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种类、犯罪构成及社会危害性向受邀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干部和山区群众代表进行了公开审理,以案释法。沈某、丁某均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并承担恢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责任。

    为加大对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惩处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公诉部门专门成立了环保案件工作室,由办案经验丰富、熟悉环保法律法规、热心环保事业的检察官专门办理此类案件。目前,已办理环保刑事案件1212人,向群众发放环保法治宣传手册5000多份,开展环保法治讲座6场。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914/3776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