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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
本报讯 (记者 苏建威)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自
我市市直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近年来不断提高。
目前,我市已有开发区、泌阳县、遂平县、汝南县、上蔡县、确山县的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12%的标准,驿城区、西平县、正阳县、平舆县执行10%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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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008/3814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