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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加紧险企风险监管 拟对合规管理建三防线

人民网北京10月12日电 (张文婷)10月12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指出,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此,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确保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有效参与合规管理,形成合规管理的合力。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制订合规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同时,设立合规负责人。《征求意见稿》提到,合规负责人是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不得兼管公司的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

《征求意见稿》提到,第一道防线为保险公司各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和第一位的责任。其负责人应当勤勉尽职做好合规管理,兼职合规人员协助负责人进行合规管理。

保险公司各部门应当主动进行日常的合规管控,定期进行合规自查,并向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者风险点,支持并配合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的合规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二道防线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应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职责。合规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向公司各部门、业务单位的业务活动提供合规支持,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和业务单位开展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三道防线为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三道防线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的独立审计。

《征求意见稿》指出,合规政策是保险公司进行合规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应当包括:公司进行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公司倡导的合规文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责任;公司合规管理框架和报告路线;合规管理部门的地位和职责;公司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的主要程序。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对合规政策进行评估,并视合规工作需要进行修订。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013/3827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