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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工作标准
1、将所承担的创文工作任务逐项逐条细化量化分解,建立工作台账,逐月上报区创文办备查。
2、建有综合文化站,有管理制度,有活动器材,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3、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有师资力量、工作制度、教学计划、教学记录。
4、有科普活动场所,有各项制度,科普设施完善,活动正常,有活动记录。有晨晚练活动点5个以上,体育设施完好。
5、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长期向居民开放,有管理制度和观看记录。
6、利用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7、有志愿服务领导组织,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在职干部职工注册志愿者不低于总人数的90%,积极引导市民争当志愿者,每年集中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25小时以上。
8、举办道德讲堂,每年不少于4次,有活动记录。
9、有便民服务大厅,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10、综治办、司法所等综治基层组织健全,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充分发挥作用,有调解记录。
11、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12、所管辖的街巷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卫生。
13、积极引导辖区内的居民小区推行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到位,安全制度健全;垃圾箱、路灯、楼道灯、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设施保持完好,楼道无被挤占现象。
14、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并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15、在辖区内显著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主题公益广告和驻马店市民文明公约等。
责任编辑:yss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020/38408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