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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5岁男子疯狂作案 不到一月盗窃电动车12辆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高运洪 刘耕 )河南省确山县留庄镇杜某某,现年45岁,从2001年8月至2014年3月因犯盗窃罪四进宫,获刑9年不思悔改,2016年9月14日又因疯狂盗窃,被确山县公安局抓获归案,10月22日被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8月24日至9月12日,不到一个月内犯罪嫌疑人先后在确山县任店镇、盘龙镇两个乡镇共盗窃两轮电动车9辆、三轮电动车3辆,总计盗窃12辆。
犯罪嫌疑人杜某某,自幼在家务农,成年后外出务工至今。2001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5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遂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8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有期徒刑5年;2014年3月,因盗窃罪被确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6年9月15日,该犯又因涉嫌盗窃罪被确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上蔡县看守所。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24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窜至确山县盘龙镇朗陵大道与新建路丁字路口西侧的农村商业银行门前,将受害人张平均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西瓜红色赛克牌两轮电动车盗走;8月30日凌晨0:40分时许,杜某某窜至盘龙镇解放路中段南侧的县二工局家属楼下,将受害人王胜利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白色新日牌两轮电动车盗走;8月30凌晨2时许,杜某某窜至确山县水利局对面的家属楼下,将受害人林瑞华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银灰色三轮电动车盗走;9月1日凌晨2时许,杜某某窜至盘龙镇建设街西段路东侧的一居民区楼院内,又将受害人杨建国停放在该楼院楼道内的一辆森地牌两轮电动车盗走;就这样杜某某屡屡得手,不到一个月就盗走12辆电动车。
据犯罪嫌疑人杜某某供述、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指认笔录、监控录像截图等,杜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于10月22日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yjh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023/3845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