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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设立监督办公室
本报讯 (通讯员 苏建召)近日,为健全和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行法律职责,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办公室的意见》,决定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办公室。
按照会商意见,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每周固定1~2天,到侦查监督办公室开展工作。公安机关授予检察官查阅受案登记、案件卷宗等案件材料以及登录办案系统查阅案件信息的相应权限。侦查监督办公室通过受理控告申诉、查阅案件信息等方式,依法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为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将负责侦查监督检察官的照片、联系方式,及侦查监督的具体内容制做成宣传板面,悬挂于显著位置。通过这一机制创新,进而实现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信息共享和同步监督。
目前,该会商意见正在紧锣密鼓落实中。
责任编辑:xmx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101/3862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