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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解

记者 杨军民 通讯员 王树恒

“名声对于生意人来说的重要性你们不是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想过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如果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候全县甚至全省、全国的人都知道你们不诚信,有谁还敢再和你有生意来往?” 1120日上午,正阳县慎水乡刘冢村刘庄刘某家里,县人大代表王莲正在对被执行人刘某夫妻俩做思想工作。

原来,20141111,做生意的刘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两年还款。还款期已到,经多次催款无果,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刘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促进本次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拉近与群众的距离,1120日上午,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动邀请王莲到现场监督执行,共同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别人在你们经济上有困难的时候借钱帮助你们,也是对你们人品的信赖,不要辜负了别人的信任。”王莲说。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说,最终双方当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借款本息86000元。

“通过这次零距离见证执行,了解到法院执行工作确实不容易,为了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的法官确实做出了很多努力。如果以后有需要我们人大代表帮忙的地方,我都会义不容辞。”王莲对执行工作如是说。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126/3907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