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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管理新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私设电台可获刑

河南日报金水河客户端记者 陈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将于2016年12月1日施行。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广泛应用,频谱资源日趋紧张,无线电干扰逐渐增多。新条例对私设电台,特别是“伪基站”、“黑广播”打击力度明显加大;条例同时明确缩小台站审批范围,微功率短距离电台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数量众多的台站不用再审批。11月29日,省工信委召开了河南省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座谈会,省工信委副主任陈富刚说,《条例》的修订施行,顺应无线电事业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设置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标志着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面又迈出了一个新的台阶,对于切实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促进频谱资源的有效利用,进一步促进我国无线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更好保护通信安全,私设电台最高罚50万

伪基站、黑广播近几年来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出现,擅自架设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广播、发短信的案例屡见报端。新条例中针对伪基站、黑广播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条例规定,对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犯罪的,在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省工信委副主任陈富刚说,通过查处“伪基站”违法案件实践看,原有条例处罚力度不够,震慑效应不明显。新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将擅自设置电台罚款上限由原来的五千元提高到五十万元,对不按照执照规定使用的予以吊销电台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措施。对非法无线电发射活动,将暂扣设备,查封电台,实施技术阻断,大大其提高违法成本。

当前利用“伪基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猖獗,去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的门槛增设了加重情节的量刑档次,最高量刑提到了7年。新条例与《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无线电违反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助于维护电波秩序,保证群众通信安全。

审批权下放,个人用频更方便

随着互联网+的加快实施,智能制造、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无线电已广泛融入到经济社会中,商业、个人用频的比重在上升。

“新条例缩小台站审批范围,对微功率短距离电台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数量众多的台站不再审批,这将大大方便企业和民众用频。”陈富刚说,新条例下放大多数台站审批权,除卫星测控导航站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重要台站外,其它台站均交由省级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同时,条例还明确移动通信使用频率等商用无线电频率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

放权的同时也在加强无线电管理,新条例明确了对船舶、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专用频率予以特别保护,机场、射电天文台周边区域不得设立阻断信号传输的高大建筑。为遏制资源闲置浪费的情况,条例还规定取得无线电频率许可超过两年不使用将撤销或收回。

陈富刚表示,新条例为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提供了制度推力和制度保障。下一步将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培训,配套制度建设等宣贯工作,扩大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全社会对频谱资源重要性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确保条例各项制度落地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201/3916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