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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依法快速处置一起民警执法维权事件

本报讯 (通讯员 磊)笔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民警经过现场督察、多方查证,依法快速妥善查处一起交通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被违法行为人诬告和阻碍执行职务的维权事件,依法维护了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

11241720分,司机慕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沿市区雪松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前进大道与雪松大道交叉口时,因违反市区禁行规定被执勤交警张严查获。为逃避处罚,与慕某同车的慕某某下车拦着民警张严不让开具罚单,并往张严口袋里塞钱,被张严断然拒绝。

之后,司机慕某与乘车人慕某某两人要求民警变更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不扣除驾驶员驾驶证计分,再次被执法民警张严拒绝。慕某某遂进行纠缠、刁难,要求民警出示执法证并要求民警解开反光背心记录民警的警号。执勤民警张严向其出示警官证,并告知人民警察着警服正在依法履行职责要求其配合,警示其不要妨碍民警执法。

慕某某见招数无效,便与执勤民警张严大吵大闹,故意引起群众围观,并对围观群众叫嚷警察抢劫、收黑钱等。在执勤民警张严当众证实自己身上没有钱时,其又谎称将钱放进了警车中,在执勤民警打开车门证实警车内也没有钱时,慕某某趁机往警车内扔钱,公然捏造事实诬告民警,阻碍民警执法。

经督察民警现场查看执勤民警张严的现场执法记录仪记载的全过程音频资料,发现民警执法规范、言语得当,对当事人塞钱的诱惑断然拒绝。但是,当事人慕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依然不认错、不认输,态度恶劣、胡搅蛮缠。

督察民警在确定慕某某确系捏造事实、诬告民警并阻碍执法后,立即督促东风派出所对此案快查快办,对诬告民警、阻碍执法的行为依法严惩。

东风派出所立即指派办案民警前往现场处置。办案民警经过现场走访调查,掌握了事发全过程的事实。虽然违法行为人慕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予供述,但由于执勤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了执法过程,办案民警又及时询问了相关目击证人,固定了证据。

1125,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根据现场调查取证,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慕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对司机慕某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扣除3分的处罚决定。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208/3928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