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公告·公示 2016年“五个一工程”创作生产扶持项目公示

2016年“五个一工程”创作生产扶持项目公示

关于驻马店市2016年“五个一

工程”创作生产扶持项目的公示

依据《驻马店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经费使用办法(修订)》(驻宣[201512号),驻马店市2016年“五个一工程”创作生产扶持项目经过专家评审、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扶持如下项目:

电影:《农家妹子》 生产单位:天中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播剧:《男儿当自强》 生产单位:市广播电视台。

电视剧(含电视片):《夏南牛之父祁兴磊》 生产单位:市广播电视台。

歌曲:《我的乡愁我的歌》 生产单位:市文联;《友善之墙》 生产单位:平舆县委宣传部。

图书:长篇小说《城市棱镜》 生产单位:遂平县委宣传部;长篇小说《雏鸟的房间》 生产单位:平舆县委宣传部;纪实文学《天中将士之抗美援朝》 生产单位:驻马店日报社。

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扶持项目,市委宣传部下达《驻马店市“五个一工程”创作生产扶持项目通知书》。意见反馈部门:市委宣传部文教科,电话:2600767

中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

20161215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216/3945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