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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部门联合发通知 关键岗位领导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

如何发挥好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审计厅获悉,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同一地区(部门、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时间在2年以上的同步安排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于审计结果,《通知》要求建立通报制度,重点审计单位,审计机关将会同组织部门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到被审计单位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所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审计结果通报会,反馈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针对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认真扎实全面抓好整改,并将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审计机关进行反馈。同时实行审计结果整改督察制度。组织部门和审计机关要联合有关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监督和干部制度建设工作当中。

各级组织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轻微违规行为或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职务调整等组织处理;发现涉嫌违法犯罪、造成恶劣后果的,待查实具体事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223/3957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