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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淮阳光花园业主咨询供暖收费事宜
李某通过市长信箱留言:2016年冬天供暖时间,市发改委的文件指导价格是按照实际居住面积收取暖费,每天每平方0.2元,供暖时间90天。但是位于市置地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路西南侧的金淮阳光花园小区物业违规擅自提高取暖价,向小区居民按照每平方每天0.26元收取,并且缩短供暖时间为85天。同时,该物业还霸王条款,要求取暖居民必须同时交齐物业费才能供暖,否则不予供暖。
市发改委回复:根据驻马店市发改委《关于对部分小区居民临时供热价格实行按面积收费和调整居民水暖供热临时价格的通知》(驻发改价调管[2016]605号),对我市十五个住宅小区居民临时供热价格试运行按面积收费,试运行小区临时价格为0.20元/平方米(到户价);未试运行按面积收费的城市热水供热临时价格由75元/吉焦调整为65元/吉焦。该件中金淮阳光花园小区不属于十五个试运行小区,应该执行热水供热临时价格65元/吉焦,该价格为供热公司到小区供热交换站价格,具体到户价格由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责任编辑:yjh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1226/3961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