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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法院大力追责拒不履行义务“老赖”
本报讯 (记者 胡旭渝)近日,被执行人张俊更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司法拘留。根据张俊更拒不履行义务的情节,平舆县人民法院决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杨某某跟随张俊更在工地上干木工活儿,在扔壳子板时意外受伤构成七级伤残。平舆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2日作出判决:张俊更与其他二被告应连带承担赔偿原告损失117644.58元。张俊更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杨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张俊更发出执行通知,并责令张俊更限期履行义务,张俊更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张俊更仍在带领工人承包农村建筑工程,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2016年10月26日因张俊更拒不履行,平舆县人民法院又对其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张俊更仍不接受处罚。
2016年12月14日凌晨5时许,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长期拒不履行裁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张俊更采取执行行动时,遭到了张俊更家属及不明真相村民围攻,围攻时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被执行人家属辱骂、推打执行人员,直至平舆县公安局出警协助才平息了此次围攻。张俊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性质特别恶劣,平舆县人民法院遂决定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立案追究张俊更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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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106/3983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