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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中心”建设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三中心”建设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栏语:

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得到快速发展,已成为金融“三驾马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保险市场有序发展,市保险行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相继成立了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快赔中心、反保险欺诈中心,努力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即日起,本报将开设专栏介绍相关知识,更好地为保险消费者维权提供帮助。敬请关注。

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背景:

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建立完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构建保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保险业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推进保险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国际通行的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各地陆续探索开展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在预防和化解保险消费纠纷、有效维护保险消费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该机制既推动了保险纠纷的快调解、快结案、快化解,使广大保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也缓和了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的对立情绪,将保险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防范了纠纷风险积累和矛盾激化,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贯彻落实涉保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相关政策,市保险行业协会于20136月联合驿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了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成立近4年来,成功调解保险纠纷400余起,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有力保护了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

2016114,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再一次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保险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高守俊辑)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116/3997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