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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民进城购房再享优惠政策
驻马店网讯(记者 郭磊)1月20日上午,市住房管理中心与农行驻马店分行举行“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启动仪式,标志着“农民安家贷”购房优惠政策正式实施。这是继农民进城购房税收返还优惠后又一利好政策。
启动仪式现场
农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牟巍,副市长王明威,农行河南省分行个贷中心处长王志虎,市住房管理中心主任刘明亮、农行驻马店分行行长梁本录等出席启动仪式,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据悉,为帮助农民进城购房,农行此次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自主自愿在城镇购买商品住宅,农行个人信用平分在现有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分。首付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客户,农行可根据市场情况,实行利率优惠。月均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的购房者,可不提供收入流水等证明材料。对首付款比例较高或贷款金额较低的贷款,简化收入证明要求。根据农民借款人的特点,对无法提供收入证明且银行收入流水不充足的,放宽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范围,破解了农民收入证明难问题。针对农民收入季节性强的特点,提供了灵活的还款方式,可采取按月、季、半年或年等还款的方式,对提前还款免收违约金,减轻了农民还款压力。
市住房管理中心与农行驻马店分行签署合作协议
启动仪式上,市住房管理中心与农行驻马店分行签署《农民安家贷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农行驻马店分行分别与河南省置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驻马店开发区御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驻马店市信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署《农民安家贷业务合作协议》。
责任编辑:wh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120/40071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