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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返还彩礼 拒不执行被判罚金
法院判决返还彩礼 拒不执行被判罚金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晋海 李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就是有这么一位当事人,明明自己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故意拖欠着不还,不把生效判决书当回事儿,最终受到处罚。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拒不返还彩礼的案件,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赵某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高某与被告人赵某、赵某某、刘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遂平县人民法院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在明知应承担义务的情况下仍不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且在法院执行人员责令其申报财产状况时,拒绝报告财产情况,在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仍不执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赵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根据被告人赵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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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217/4043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