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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三中心”建设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三中心”建设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驿城区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
驿城区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全称为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是驿城区人民法院和驻马店市保险行业协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90号文件在原涉保案件诉前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升级成立的,主要承接驿城区各类涉保险案件的调解工作。
涉保险纠纷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监管局在全省推出的一项重要便民工程,具体调解工作由基层人民法院和保险行业协会落实和开展工作。
我市涉保险纠纷调解工作于2013年6月开展,工作开展以来,成功调解保险纠纷400余起,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有力保护了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的开展有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公正。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要坚持依法、公正进行,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不得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坚持调解自愿。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不得强制调解,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三是坚持高效便民。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应注重工作效率,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调解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尽可能方便当事人。 (高守俊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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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220/4047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