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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怡苑小区无法办理土地证
吴某通过市长信箱留言:我在2013年从别人手中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地址是驻马店市乐山路北段郭庄居委会江庄郭宪双楼南楼东2单元5层503,小区名字叫“清怡苑”,当时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了,现在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我去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时,工作人员说这个房子是联建房,我又去驻马店市国土局查询了这个房子的土地信息,得到的结果是该房子就没有土地证,我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开发商没有合法的土地证就可以把房产证办理下来吗?还有我这种情况,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什么时间能登记不动产。
市住房管理中心回复:申请人郭宪双2009年7月申请房屋登记,提供有郭宪双名下驻市国用(2000)第8569—2号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并提供有申世梅(郭宪双之母,已故)名下驻市国用(2009)第8462号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责任编辑:yjh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228/4061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