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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严查八大“欺客”行为

云南大理发布40条措施  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取消旅游定点购物

大理严查八大“欺客”行为

记者10日从云南省大理州旅发委获悉,在全省重拳整治旅游市场过程中,大理出台了40条措施整治旅游市场乱象,确保旅游市场秩序好转。

《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包括加强旅游购物市场管理、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提升导游管理水平、加大景区标准化管理等6个方面40条措施,其中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措施》明确对八大“欺客”行为将严厉查处。

据悉,该《措施》将于415日起施行。

禁止“不合理低价游” 

严查诱骗购物

《措施》提出,取消旅游购物店等级评定,取消旅游定点购物。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不明码标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游商品质量检测抽检范围和频率,重点加强游客聚集区域旅游商品市场秩序的管理。

对备受关注的旅行社和导游问题,《措施》表示,严禁旅行社在组织接待团队的行程中指定购物店安排购物活动,坚决禁止“不合理低价游”。严厉查处旅行社及司陪人员串通景区、公路沿线休息区、旅游厕所、车站、码头、演艺、住宿等场所,以“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收取购物回扣、返佣,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

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严查欺客宰客行为

《措施》强调,严厉查处“黑社”行为。对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或以客栈、租车行、“旅拍”等新业态为平台组织游客,安排行程,涉嫌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

此外,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措施》还提出对八大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分别是:

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查处“药托”、“酒托”利用公路沿线休息站、旅游厕所和酒吧、餐厅等场所,诱导欺诈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严厉查处以“祈福”、“烧香”、“点灯”等宗教活动为名,骗取游客钱财,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严厉查处旅游餐饮企业利用节假日期间,游客相对集中时段,哄抬物价、阴阳菜单等欺客宰客行为;

严厉查处客栈随意涨价、霸王条款等不诚信经营行为;

严厉整治旅游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黑车”,坚决整治出租车“不打表”收费行为;

规范重点旅游景区及交通沿线停车场设置,对擅自圈占停车位收费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严厉查处旅行社不购买“云南省旅游组合保险”的行为。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412/4123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