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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破案低 法院执行出大力

 金融诈骗破案低 法院执行出大力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王耀庭 通讯员 李翔) 518日上午830分,一案件当事人胡某某打电话给汝南法院执行局法官李翔,我的银行卡诈骗案款29700元是否划拨到法院账户上,还是被骗子又骗跑了?李翔法官说:该案立案后,汝南法院执行局特案特办,已于昨天下午把该款从建行北京清华东路支行划拨到本院账户上,这个事情你们尽管放心吧,受害人胡某某说:这种案件破案低,你们法院出了大力,我十分感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杨玉龙、周章延犯诈骗罪分别被汝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该案由汝南法院刑庭移交本院执行局,执行其罚金,该案于2017425日立案,立案执行后受害人胡某某向该院执行局反映,被执行人杨玉龙、周章延伪装自己后持诈骗银行卡将诈骗胡某某的钱从一个账户转到一张名为哈斯的银行卡29700元,哈斯为内蒙古人,该款被公安机关网上冻结后,在执行中受害人胡某某问公安机关该款两天就要超期,受害人胡某某及时向汝南县人民法院反映。该院执行局肖俊涛局长说:在老百姓利益上无大小案之分,解决执行难一个都不能少,听到受害人胡某某反映后,当天派李翔、王晓琳、朱效伟于公安机关沟通后,前去北京实施执行,建行北京清华东路支行银行工作人员说:这种案件,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这种银行卡诈骗案我们也没办过,法官李翔向该行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执行程序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从517号上午11点把该案的相关执行法律文书交给银行后,银行经多次交涉后,于下午4点才把该款划拨到汝南法院账户上。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519/4185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