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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欠租金 法院执行定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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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 (记者  王耀庭  通讯员  李翔)526上午,汝南法院执行局对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实施强制执行。在执行人员的精心组织和指挥下,用挖掘机清除蔬菜大棚3座,达到复耕效果;其余应当拆除的5座蔬菜大棚,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续租协议,并付清租金。涉及8家农户、18.44亩土地、8座蔬菜大棚的土地流转纠纷案圆满执行,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20105月,汝南县金铺镇李庄村李从华、金庆月等8家农户与李中劝、金前进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李从华等8家农户将18.44亩土地流转给李中劝、金前进建温棚,土地租金为每年每亩800元。在合同履行当中,承租方从2013年开始欠农户租金37626元,双方发生纠纷。李从华等8家农户提起诉讼,20161218,汝南法院判决: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返还土地;李中劝、金前进支付拖欠租金37821元。

汝南法院执行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事先充分准备,考虑了各种情况并制订了多套方案,。经过耐心疏导和调解协商,最终成功解决了这8家农户的土地流转纠纷。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527/4200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