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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生悲剧 法院执行化心结

驻马店网讯 (通讯员 李翔)日前,汝南法院执行局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的31770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11位六年级学生父母为被执行人的生命权纠纷划上句号。

不幸发生在2015612日,这天是星期五。上午,六年级女学生楚某某等11位女同学,到同学贺某家聚会,为贺某过生日。大家每人兑20钱,购买了蛋糕、凉菜、零食、饮料、葡萄酒,楚某某又用自己的钱购买了一箱24罐装的啤酒。12位女学生在贺某家聚会,然后又携带蛋糕、零食、啤酒,骑电动车来到村外河提上,期间楚某喝了啤酒。在同学聚会结束之后,楚某被发现在一个鱼塘溺水身亡。事情发生后,楚某的父母向另外参加同学聚会的学生家长提出赔偿请求,为此发生了纠纷,乡村干部调解无效。楚某父母起诉到汝南县人民法院。2016年元月8日,法院判决:11位参加同学聚会学生的父母赔偿楚某父母损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汝南法院执行局对这起未成年人高度重视。局长肖俊涛安排:花季少女如花凋零,对诉讼双方每位父母都是伤害,在案件执行中人当事人感受到抚慰与同情。执行法官王明从事过教育工作,采取了温情执行方式,努力让当事人体会到关爱的能量。在当地村委会院内,肖俊涛局长、王明法官现场析理释法,解疑答惑,从情理、法理化解当事人的不解,打开心锁。经过耐心、温情的沟通,11户被执行人开始按照判决交付赔偿款,有的家庭是学生的爷爷奶奶把赔偿款拿出来,当时没有在的学生家长事后把款交到村委会。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527/4200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