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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履行的“老赖”
“自觉”履行的“老赖”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王耀庭 通讯员 马腾)汝南法院执行局在汝南县汽车站大屏幕上,发布了本县区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后,汽车站广场上:乘凉的、跳广场舞的、探亲的纷纷驻足 观看,议论纷纷,相互传播,导致汝南法院执行局几起案件的执结。其中,王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就是典型的一例。
身患癌症的王某某是汝南县汝宁街道办事处人。2010年、2013年分别借给汝南县张楼镇人张某某6400元、4000元。王某某多次追要,张某某拒不偿还。2016年12月20,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某偿还王某某借款104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于2017年3月底立案执行。患病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也没有到法院找执行法官进行举证,想不到执行法官于2017年6月9号通知他来领款,王某某激动地说:这起案件怎么执行这么快啊!使我患病的身体又激发出继续生活的希望。
执行法官王明说:这起案件的执结得益于汽车站广场大屏幕上发布的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张某某也在其中。张某某交款的时候给我说,他的邻居在大屏幕上看到张某某为失信被执行人时对他说:你已经被汝南法院发布为老赖了,若你不还钱,法院将要对你采取更严厉的执行措施。张某某说,那我赶快还钱。于是,张某某找到法官王明,履行了该起案件。
此案的执结,即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赞誉,又教育了被执行人。欠钱不还也是违法的,使每个公民认识到一步失信步步受到限制,要想过幸福的生活,就不要做老赖。做了老赖你的生活就要受到限制,就不会那么幸福啦。
责任编辑:lyx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612/4223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