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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有钱“老赖”被判刑

□晚报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朱童谣

 

本报讯  “本庭宣判,被告人毛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630,随着法槌一声落下,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自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在胡某与毛某民间借贷一案中,被告毛某分别于201410231125两次向原告胡某借款120万元。法院判决毛某偿还胡某113.29万元,期限届满后毛某拒不归还钱款,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被告人毛某名下的5辆轿车,但毛某明知对法院依法查封的个人财产不得擅自转移、非法处置,依然明目张胆违法将被查封的2辆轿车转移给他人。毛某非法处置查封的车辆,视生效的法院判决为儿戏,致使生效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胡某以被告毛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7612向法院提起控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毛某欠自诉人借款的事实已被生效的民事判决所确认,毛某无故转移车辆,致使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不能得到履行,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被告人毛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毛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仅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司法的社会公信力,扰乱社会诚实信用体系。针对这种严重危害社会、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驿城区人民法院坚持做到发现一例、惩处一例。2017年初以来,驿城区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等严重违法行为,司法拘留156人、追究拒执案95件。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704/4261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