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三农 >新农村 > 市建委让建设工程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

市建委让建设工程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

     本报讯 (记者  刘付明 通讯员 王红) 今年初以来,市建委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至目前,交易工程154项,建筑面积161.3万平方米,中标价15.34亿元,节约建设资金1.13亿元。

建章立制,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各重点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规范招投标监督执法行为。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针对招投标法律、法规既多又散的特点,组织业务人员深入、系统学习,熟悉和掌握招投标监管工作的特点和重点。三是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各环节程序和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行为,维护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认真履职,强化行政监督执法。市建委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做到管理不缺位、监督不越位、执法不错位。首先,做好事前控制,为各方搭建公开、公正的平台。严格招标公告备案,重点核查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条件等问题;加强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及评标办法的检查,减少不必要审查备案环节;在财政投资项目上,严格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保证商务标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兼顾企业的信誉和业绩,引导企业合理低价中标。其次,做好事中控制,为投标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投资工程开标时,要求招标人邀请纪检、检察部门派人参与监督;强化评委抽取工作的保密措施,尽量推迟评委的抽取时间;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照程序组织开评标会议,杜绝误导事件的发生;监督评委按照招标文件的条款进行资格审查和评标。同时,鼓励评委针对难以把握而招标文件又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遇到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解决。再次,做好事后控制,逐步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和合同备案,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体系,将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并依法予以处理、公示。

加强管理,规范评委的个人行为。针对我市评标专家库评委来自市直多个部门、人员分散、评标水平不一、集中学习难以保证的实际情况,今年初,市建委采取灵活方式对专家评委进行培训,并且编印了《驻马店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工作手册》,收集了招投标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专家评委的义务、权利和责任,以及评标工作中评委应注意的具体事项。废除评委“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评委进行培训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理出评委行列,确保了评委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多方监管,确保招投标市场健康运行。他们对招标人提出的特殊要求,在不损害潜在投标人权益,并征得市监管办同意的前提下,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针对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书等招标硬件的申请、颁发程序多、时间长的现状,市建委在实际工作中提出,只要招标人能够提供规划部门及审图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他们均按正常程序办理招标公告备案,允许先期进入招标程序,“一证一书”可以待办理招标结果备案时再行提供,在客观上加快了工程建设的进度。协助市监管办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案件的调查工作,依据监察建议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当事人,维护招投标市场的秩序。{11}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08/427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