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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法院审理一刑事公诉案入选省十大典型案例

驻马店网(本网记者 徐明 通讯员 王平福 张克)近日,泌阳县法院依法审理的李某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刑事公诉案,入选河南省高级法院公布的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0910月,李某军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被害人张某威当场昏迷,后成为植物人(201612月医治无效死亡)。20101029,泌阳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军、王某高(在逃)共同赔偿原告张某威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4.14万元。

    该判决生效后,原告张某威及其父张某峰申请执行。李某军刑满释放后,未向泌阳法院申报财产状况,也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17年春季,李某军先后被泌阳法院采取两次司法拘留之后,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李某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在庄严的法律面前,李某军幡然醒悟,悔不当初,主动寻求被害方家属的谅解,现场支付赔偿金8万元,并书面承诺2017年底还清,且以房屋做担保。泌阳法院鉴于被告人认罪悔罪,并取得被害方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李某军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该判例警示所有被执行人,欠账还钱,天经地义,一定要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惩。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719/4287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