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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拘留一名抗拒执行“老赖”

本报讯 (通讯员 徐翔 王豪娟 孟祥瑞)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一名抗拒执行的“老赖”李某,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据查,从事粮食购销生意的被执行人李某从王某等9人处购买花生米、小麦等农产品共计款190多万元,并约定于2016217付款,但约定到期之后李某以种种理由不偿还欠款。2017年,王某等9人将李某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立案执行。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要求李某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但李某拒不履行法律裁定义务。

正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将李某的花生脱壳机、筛选机、分选筛予以查封,并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经过竞价,申请执行人王某取得了上述物品的所有权。拍卖成交后,李某拒绝交付已拍物品。后李某外出躲避,拒接执行干警电话。2017720,执行干警获悉李某回家的信息后,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迅速将李某抓获。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728/4302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