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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乡“4+2”工作法让新农村建设事事顺

本报讯 (通讯员 孙留喜  盛德劭)平舆县十字路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推广运用“42”工作法,民主理财、理事,有效解决了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使新农村建设一顺百顺。

用好“42”工作法,村民心里亮堂,踊跃为新农村建设捐款,解决了难点。该乡石磙庙村是平舆县新农村建设选定的示范村。面对新农村建设“牵涉面广、工作量大、需配套资金多、难拍板定夺”等问题,乡党委把该村作为“42”工作法试点村,严格按程序走,一个环节也不少,村民们明白了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是为老百姓办好事,自己捐资是分内的事,积极性空前高涨,3天捐出配套资金60万元。

村民代表集体宣传、说事,群众理解了,钉子户想通了,清障工作顺利完成。石磙庙村推选出9名威信高、有组织能力的老党员、老干部、退休教师组成村民代表管理小组,他们利用饭场会、村广播等形式,积极宣传和开展清障工作。对个别钉子户,民主管理小组集体登门说事,轮流做思想工作,解开了疙瘩,使牵涉到120多户的杂物堆放占道、建房建圈占道、栽树种植占道等清障工作,短短几天就清理干净。

村民代表集体管钱、管事,群众放心,干部省心,使经费开支、工程质量“双保险”。石磙庙村把“42”工作法具体运用到修路、铺设管道等项村内建设中。一是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两会审”:购物支出、开支上账由民主管理小组集体会审、集体会签;落实“两分离”: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二是在购置水泥、沙子、砖等材料时,集体商议,统一安排,指派2人以上“阳光购物”。并将支出情况、明细账目,及时向村民公布,给村民一个明白。在村民捐款、工程质量上,由村民代表集体监管,确保了工程质量。目前,该村已铺设下水管道7800米,建成主、次干道水泥路3900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08/432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