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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拘留所里幡然醒悟
□ 胡旭渝
近日,被执行人陶某在拘留所里惭愧地对执行人员说:“我不履行法院判决是错误的,出拘留所后我将积极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陶某认错态度较好,当场写下悔过书,主动联系家人为其付清了部分借款,并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原告张某诉被告陶某借贷纠纷一案,经平舆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陶某于判决生效后偿还张某借款及利息13.53万元。判决生效后,陶某拒不履行法律裁定义务。2017年5月23日,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登门做陶某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希望陶某能够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但陶某仍无动于衷。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陶某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间,陶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在执行人员的耐心调解下,与张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zwj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818/4339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