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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法院家事少审庭 力促家庭和谐

驻马店网讯 (本网记者 徐明 通讯员 祁良 王珊)829,泌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全义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原告王明(化名)诉被告李芳(化名)离婚纠纷一案。

王明曾于20168月向该院提起过离婚诉讼,该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双方离婚。2017726王明再次向泌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立案受理后,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的过程中,李全义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法院对于家事案件的处理原则,同时向他们讲述了婚姻的意义以及离婚对于子女的伤害。

在庭审前,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庭前调解工作。王明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考虑,任然坚持离婚,李芳虽不同意离婚,但也表露出对这段婚姻的不满。通过了解,发现双方之间没有大矛盾,没有原则性的错误,这段婚姻还有拯救的可能。在将近一个小时的庭前调解过程中,王明仍然希望离婚,李芳坚决不同意。面对这种情况,该院决定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在四十分钟庭审中,引导双方当事人,避过争议较大的问题,通过对其婚姻情况的详细调查,让双方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其中的误会。

庭审结束后,李全义不厌其烦再次开展调解工作,结合少年综合审判庭民刑结合的特点,在不透露被告人信息的情况下,耐心细致的为其讲解少年刑事案件的特点。目前,少年犯罪中,大多数青少年是生活在不完整的家庭中,父母离异对于子女性格成长、生活习惯有巨大影响,有可能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听了李庭长的讲解,以及离婚可能对孩子带来的巨大伤害,李芳当庭表示:有什么误会和缺点一定及时沟通、及时改正,以家庭和孩子为重,离婚伤害的是两个可怜的孩子。王明也再劝导下,同意调解和好。通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挽救了一个家庭,使两个孩子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庭。

泌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自被设为家事审判试点以来,不断探索创新,在孜孜不倦维护当事人婚姻、修复双方感情的基础上,贯彻落实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更加注重对他们的保护,这个案件只是少年家事审判所调解诸多案件的缩影。据悉,2016年至今,少年庭共受理家事案件1047起,审理结案956起,调撤率66%,结案率达91.31%0上诉、0上访,取得了极佳的社会效果。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831/4362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