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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工商局召开《无证无照经营查处 办法》培训会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田瑞德 通讯员 张宗仁 李振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6日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废止。为适应新规定带来的变化,近日,平舆县工商局召开《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培训会。各所班子成员、业务骨干、经检队全体人员及机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会上,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王鸿围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不同点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围绕工商职责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他指出,相比《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无证无照查处办法》变化特点:一是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并为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创新管理预留制度空间。《办法》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二是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三是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四是查处部门应当将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完善信用监管,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次集中学习培训,理清了执法思路,为今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起到了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918/4389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