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公示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通 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通 告
1. 禁止焚烧秸秆。市政府决定实行秸秆禁烧举报制度,举报电话:0396-2916515
2. 突出抓好玉米秸秆还田,积极拓宽秸秆利用渠道。
责任编辑:db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0921/4395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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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禁止焚烧秸秆。市政府决定实行秸秆禁烧举报制度,举报电话:0396-2916515
2. 突出抓好玉米秸秆还田,积极拓宽秸秆利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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