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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远离校园欺凌
□ 胡殿文 邱学忠
校园欺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严重问题,因久治不愈、渐成顽疾而受到家长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5名犯罪时未满18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校园欺凌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北京的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这一判决,又一次把校园欺凌问题拉进公众视野,触及社会病中长期存在的软肋。
调查显示,这帮孩子来自不同年级,平时也没有实质性的矛盾,只不过就是因为其中一个被告人觉得自己心情不爽,是随意选择的。5名被告少女中,有2人是因为以前被朱某带人围殴过,后来因为怕挨打而加入团伙的。5人中,多人都曾被学校处分过。法官表示,在校园欺凌案中,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其实都是受害人。
专家认为,校园欺凌不同于青少年之间偶发的打架等冲突,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隐秘性、强弱关系不对等主要特征。2016年,法学专家姚建龙教授对全国29个县104825名中小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校园欺凌发生率为33.36%,其中经常被欺凌的比例达到4.7%。针对校园欺凌与暴力频发,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治意识,解决校园欺凌,社会、学校和父母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然而,学校和老师会怎样管呢?
一项问卷调查显示,68%的学生选择“管而且非常严厉”,23%的学生选择“管但批评一下就没事儿了”,19%的学生选择“事情闹大了才会管”。长久之策应当是,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加强教育,让更多学生知道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而不只是简单地给一个处分了事。对学校而言,通过教育,让所有的孩子认识到校园欺凌是不应该的行为,这样才能杜绝犯更大的错误。业内人士建议,家长在关注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应该经常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对于被欺凌者,父母要及时和学校老师沟通,妥善处理,不要责难孩子或者放任自流,这样容易出现两个后果:要么孩子继续被欺凌,要么以暴制暴,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然,反应过度也不可取——一切要以恢复孩子身心健康和学习状况出发,学校和家长要进行理性沟通,必要时请心理干预专家进行辅导,用法律武器维护好孩子的权益。
回过头来,再检视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诱因——个别学校忽视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淡化对学生的品格教育和习惯养成;留守儿童、父母离异带来的单亲家庭子女日益增多,家庭教育缺失以及一些不良社会风气及充满着暴力的文化产品对青少年的影响等。与此同时,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欺凌者惩戒不力。现实中,往往是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的放任态度。有的施害学生甚至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由于大多数施害者都是未成年人,现行《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豁免与保护,很多施害者得不到惩戒。
但是,对于欺凌者的宽容无异于放纵,由于敬畏意识,施暴者才更加肆无忌惮。北京5名女学生因校园欺凌而获刑,这是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具有很好的教育及导向意义。如何将校园欺凌扼杀在摇篮里,如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何加强法制教育,如何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如何使之既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又能有力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能帮助这些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重新做人,对这些问题的完美作答,其实既考量着我们对所有未成年人的态度与情感,也考量着我们的法律良知与教育智慧。
责任编辑:zwj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1114/4473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