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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举办“庭审廉政教育课堂”

 现场审案 现场受教

驿城区举办“庭审廉政教育课堂”

打造“以案促改”新平台

晚报记者刘永奇周刊记者徐小防

通讯员王燕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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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本报讯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11月9日下午,驿城区“以案促改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在区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举办。市、区多个单位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干部参加了此次活动。

现场审判受贿案件

11月9日下午,驿城区“以案促改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在驿城区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举行。

活动现场播放了驿城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工作纪实片。随后,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受贿、挪用公款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记者了解到,该案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庭查明:2010年11月至2015年10月,被告人周某(原市疾控中心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受贿共计45.38万元,并挪用公款1783.99万元,案发前尚有1500万元未归还。

最终,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打造廉政教育新平台

宣判结束后,院长张娟现案点评,详细介绍了案发过程及背景,剖析犯罪成因;结合案情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理进行解读,阐释犯罪构成要件、定罪量刑标准等影响量刑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对判决结果及依据一一讲解;提醒旁听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保持职务廉洁,远离职务犯罪。

记者了解到,“庭审廉政教育课堂”是驿城区纪委、驿城区人民法院在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面推出的一项新举措,依托法院审判阵地,将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打造成廉政教育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被告人现身说法、法官现案点评、纪委现场教育、党员干部现实感悟”的目的。

据悉,“庭审廉政教育课堂”自2013年5月创立以来,受教育人员已有2万余人次,对从源头上预防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成为“以案促改”工作的有效载体,并被市纪委评定为全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1114/4474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