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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芯华:一心为检终不悔
一心为检终不悔 ——记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芯华 记者 胡旭渝 张芯华 张芯华,男,197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从检二十年来,他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评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 作风过硬 不辱使命 2014年2月,按照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安排,张芯华担任该院案管办副主任,主持案管办工作。案管工作是检察机关创新开展的一项加强内部监督的全新业务,没有任何先例可循。张芯华到任三天后,全市开始正式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管人员素质、办案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张芯华认真学习案管规范,学习业务应用系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张芯华带领案管办全体干警加班加点熟悉操作规程,协调解决问题,采取口头提醒、书面通报、集中整改等种手段,在较短时间内规范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规范,实现了全程、全面、全员网上办案,有力支持和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赢得领导高度评价。2014年8月,张芯华代表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案管业务培训会上进行经验发言,获得参会人员一致好评。 注重创新 推进工作 突出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推出 “分析通报、流程管理、质量监督、综合协调”等项工作机制,有效规范了案件办理工作,多项创新机制在全市推广,案管工作连年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该院2014年结合案件管理深化统计分析、2015年着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016年立足本职岗位服务办案工作创先争优、2017年开展流程监控工作等做法在全市转发推广。加强经验总结。他们2014年推出的《“三举措”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的创新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2015年推出的《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严把“三道关口”强化公诉案件流程监控》的创新材料被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2016年推出的《建立四项机制积极发挥案件管理职能》的创新材料被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转发,2017年推出《研发流程监控管理软件提升流程监控信息化水平》的创新材料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主动延伸职能。针对公安机关移送卷宗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坚持定期编发《案件质量分析通报》,通报案件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个别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公安机关对通报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相关部门干警大会进行通报,严格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量。 突出重点 培育品牌 根据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运行的需要,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张芯华带领案管办同志积极探索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新举措。2014年至今,他们共编发案件流程监控统计分析50余期,通过不断总结完善提升流程监控质量,推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运行,从而规范执法办案活动,服务业务工作创先争优。2016年3月24日,许昌市两级检察院案管部门一行8人到该院考察交流,对该院成功经验和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张芯华没有因此而满足,他开始着眼于进一步提升监控软件的研发,广泛调研、深入思考,以流程监控工作为突破口,研发案件流程监控管理软件获得成功,树立了案件质量管理品牌。该软件投入使用后,仅今年以来该院已对450起案件进行了流程监控,发现问题336处,案管部门发出口头流程监控通知185件、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印发案件流程监控工作通报3期,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均已整改。该项创新做法被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省人民检察院信息处、省人民检察院案管办转发推广。 坚持原则 任劳任怨 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张芯华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切实加强自律。案管工作是一项纪律性、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尤其是在开展流程监控过程中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往往会有个别人不理解。对于一些干扰和不满,张芯华坚持原则,对各部门一视同仁,该通报的问题必须通报,未整改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他发现了某业务部门在办理胡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案管办在《案件质量评查报告》中予以通报,并及时与承办人沟通,提出整改意见。承办人开始有些不理解,张芯华要求案管办干警耐心解释,注意沟通方式。最终,承办人认识到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按整改要求重新讯问当事人,制作了规范的笔录及相关文书,避免了案件诉讼隐患。
责任编辑:yss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1117/4479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