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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效行政执法证件作废公告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豫交明电【2017 29号)要求,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对有关过期失效执法证件进行了回收,上缴省交通运输厅予以注销并换发新证。由于特殊原因,部分证件无法收回,现予公告,声明作废。

失效执法证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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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20171117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1117/4480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