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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交警对辖区学校负责人及校车所有人开展集中约谈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田瑞德 通讯员 张文明)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推进“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严防涉及校车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0日,平舆交警联合县安监、运管等部门,召集辖区学校负责人及校车所有人至平舆大队车管所二楼会议室,就校车安全管理等问题对他们进行集中约谈,会议由平舆大队副大队长杨宏飞主持,县安监局稽查大队大队长付保华、县运管局安全股股长董小红出席会议,全县二百余名学校负责人及校车所有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交警大队源头办民警徐新平向与会人员传达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豫公交【2017】49号文件,通报了“10.2”、“10.3”道路交通事故及事故责任追究情况,通报了确山黑校车超员150%被查和责任追究情况。
接着,平舆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宏飞通报今年秋季开学以来平舆县交警大队查处的校车及黑校车违法情况,以及对驾驶员的处理情况,并带领大家重新学习了近期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交通安全提示信息。
随后,县安监局稽查大队大队长付保华对平舆县校车目前运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要求与会人员,一定要认真完善校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最后,平舆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宏飞向与会学校负责人及校车所有人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校车;二是要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求校车驾驶员在接送学生的过程中坚决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饮酒驾驶、不接打手机、系好安全带,配合随车照管人员,在发车前做好对校车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设施齐全再发车;三是以后如果哪个单位再出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除抄告所在单位及教体局外,还将抄告安委会及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严格处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kh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1122/4488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