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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
晚报记者 周心放
通讯员 李 森王平福文/图
梁有勋(右 )感动得哭了。
本报讯 11月21日上午,泌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依群,泌阳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勇,带着对涉法涉诉困难群众的深情厚谊,为司法救助申请人梁有勋送去3万元救助款,为交通事故中腿部高位截肢的年轻母亲张爱红送去两万元救助款。
梁有勋的独生子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泌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恒赔偿原告方177826.96元,被告张春阳赔偿原告方44456.74元。张恒、张春阳两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承受着晚年丧子之痛,梁有勋的丈夫也因病去世。梁有勋患有疾病,无钱医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张爱红于2012年11月在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腿部高位截肢,拄拐才能行走。泌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苏全海赔偿原告方17272.98元,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刑满出狱之后,他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民事赔偿义务。张爱红目前丧失劳动能力,还有年龄幼小的3名子女需要抚养,生活非常困难。泌阳县人民法院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为他们这些涉法涉诉困难群众争取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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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1123/4490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