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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住户反映新购二手房燃气表过户后燃气费用有误已解决

 建行家属院某住户反映新购二手房燃气表过户后燃气费用有误已解决

群众反映情况:我是解放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建行家属院的住户郭红伟,购买雷志华的房屋后在燃气公司进行了燃气表过户,燃气公司平面图档案上也显示了郭红伟的姓名。6月份燃气表改造后,我的燃气卡消磁,重新办卡过程中燃气公司却要求我补缴雷志华名下拖欠燃气费,我已经办理过户,不应该再重新缴费,请燃气公司尽快重新办卡。

蓝天集团(豫南燃气公司驻马店分公司)答复情况:我公司营业厅缴费充气工作人员在正常业务中接待了雷志华同志,当时燃气卡消磁读不出来数据,该用户当时什么手续也提供不出来,我公司根据国家JJG577-2005《膜式燃气表》计量检定规程,用户需要补交燃气费。后经过多方与用户沟通得知:该用户因为买的二手房,在过户的过程中一些细节性问题未能表达清楚,也一直提供不出来任何燃气方面的证据,后来我公司从多方面了解情况后给用户重新发卡,保证用户正常生活用气,并没有收取用户任何费用。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7/1130/4501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