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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改进
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改进
开户手续更简单 Ⅲ类账户更安全
□周刊记者 苏弼坤
资料图
银行账户作为社会和个人资金运行的起点和终点,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它不仅便民高效,更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在个人银行账户服务方面,人民银行于2015年和2016年先后下发了《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及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等,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并赋予Ⅰ类户是“钱箱”、 Ⅱ类户是“钱夹”、 Ⅲ类户是“零钱包”的类似功能。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优化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充分发挥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小额支付、开户等功能进一步优化。
开立Ⅱ、Ⅲ类账户更便捷
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今后开户渠道和开户手续更加便捷。
《通知》中要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实现银行柜面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Ⅱ、Ⅲ类户开立等业务,其他银行则应在2018年底前实现。届时,用户可根据自己的习惯,在不同的开户渠道中选择对自己来说更方便的渠道开立Ⅱ、Ⅲ类户。
为了鼓励银行开展Ⅲ类户业务创新,个人开立Ⅲ类户时,可暂缓出示身份证件,只需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即可开户。
只有当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Ⅲ类户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5万元(含)时,银行才要求个人在7日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影印件或影像,登记个人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证件有效期等其他基本身份信息。
另外,在账户使用方面,Ⅲ类户账户余额从1000元提升为2000元。
便捷的同时提升安全防护
《通知》进一步放宽了Ⅲ类户的开立和使用管理,对于普通用户来说更加便利。但便利的同时伴随的是风险的提高,为此,《通知》也明确了安全防范措施。
比如,将Ⅲ类户消费和缴费支付等出金的日累计限额从原来的5000元下调至2000元,年累计限额从原来的10万元下调为5万元,通过控制支出额度,确保风险相对可控。
《通知》还规定,同一家银行通过线上为同一个人只能开立一个允许非绑定账户入金的Ⅲ类户。这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开立多个账户变相扩大Ⅲ类户的转账限额,将Ⅲ类户用于转移电信诈骗资金的渠道。
同时,《通知》还规定,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人开立Ⅱ、Ⅲ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个。这样规定既易于风险控制,又便于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责任编辑:fl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123/4587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