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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维权志愿者协会发布春节1号消费警示

 驻马店市消费维权志愿者协会发布春节1号消费警示

□周刊记者 

 春节即将来临,年货、礼品、餐饮、旅游等市场也将迎来消费高峰,消费高峰伴随着消费投诉的上升。为此,河南首家民间消费维权组织——驻马店市消费维权志愿者协会提醒全市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消费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抢红包

一般的微信红包点击就能领取,不需要输入密码。“666”“888”之类的基本可以确定是假的,因为单个微信红包的限额是200元。

“AA红包”往往对微信AA收款界面进行略微改动,加上“送钱”“现金礼包”字样,让用户误以为是在领红包,实际上是付钱给对方。

抢红包多为娱乐,与亲友互动,钱多钱少只是彩头,不要过度沉迷。

商场、超市购物

节日期间,有些商家给出的优惠券、折扣券、赠券等,在使用中有许多限制条件,包括限柜台、限型号、限品牌、限数量、限时间、限价格等,应仔细关注活动细则,并留意赠券的使用范围和期限等,避免掉入“券中券”“循环消费”的圈套。

预订年夜饭?

建议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酒店,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弄清具体收费项目,能不能自带酒水、收不收开瓶费、娱乐是否免费等。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酒席位置、开席时间、违约责任。结账时先验单、再买单。保留预订票据、发票。酒店“只定桌数暂不定价”属违法行为。

食品采购

要到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场采购。查看商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鼓包涨袋现象,是否有完整的产地、厂址、厂名,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质量认证标识。网购食品应查看卖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网上购物

要核对商品或服务的页面价格、购物车价格、结算价格是否一致,及时截屏留存购买各环节网络页面、客服聊天工具中的商谈记录和付款凭证。不要在不熟悉或没有详细资料的网站购物,不要通过商家提供的网络链接付款。收到网购商品先验货,不要接受“先付款后验货”的要求。不要轻易通过微信购买贵重物品。面对高折扣、高额返券等诱惑,应在弄清促销规则、时限和商品平常价格的基础上理性选择。付款尽量采用货到付款或者支付宝第三方支付等方式。

预付卡消费

春节期间是年货、餐饮、美容美发、洗车等消费高峰期,有的商家会利用消费者心理,以优惠为诱饵,如存500元送300元、满200元送200元券等,诱导消费者先付款、后消费。消费者应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卡种,一次性充值不宜过大。注意保存发票、银联单等。

外出旅游

当心旅行社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缩减服务项目和强制购物。签订合同时留意其承诺提供的各项服务,如交通工具、旅游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购物次数、安全保险等。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管理规范的旅行社,不要盲目对比价格,不要轻信过低报价,不要选择“零团费”出游。途中切莫购买名贵商品,对“成本价”“折中折”等保持戒备。如导游将你带到非合约指定场所购物,可坚决抵制。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125/4591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