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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巡回进乡村 为民审判暖人心
记者 杨军民 通讯员 正 杨 黄 伟
眼下正是数九寒冬,气温骤降,冷风刺骨,但正阳县慎水乡王某家里却温暖如春,原告王某诉被告刘某某赡养纠纷案,经承办法官耐心地做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解开了心结,达成了调解。
原告王某现年84岁,年老体弱,瘫痪在床。王某和丈夫刘某育有两个女儿,夫妻二人与两个女儿约定,刘某由二女儿赡养,王某由大女儿刘某某(即本案被告)照顾。王某在大女儿家居住一段时间后,到二女儿家居住,不愿再回到大女儿家。因赡养费问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大女儿刘某某支付赡养费。法院考虑到王某年事已高,腿脚行动不便,再结合案情性质,承办法官决定对本案进行巡回审理。开始被告刘某某有些抵触情绪,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逐渐让她内心释然,出于母亲对自己养育之恩的考虑,最终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某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每年向母亲支付赡养费。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法官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将便民措施落到了实处,让老百姓打官司省心、省力,免受诉讼奔波之苦。同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近距离了解审判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增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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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131/4600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