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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务费,司法拘留显威力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王耀庭)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务费的案件。都说“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然而还有这样一个人,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经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劳动报酬。汝南法院执行局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三起被执行人为同一人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让四位农民工拿到了工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4年4月至10月,李某、秦某、方某、张某四人先后在王某的带领下,到驻马店砖厂打工,工程结束后四人要求结算工资共计1.3462万元,当时王某以没有现金为由出具了欠条。然而四人多次催要王某都拒绝给付,于是四人先后于2016年将其诉至汝南法院。
经该院审理,判决王某支付工资款共计1.3462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但是拿到胜诉判决的四人却没能拿到血汗钱。王某常年在外,以种种理由不履行判决。无奈之下,四人向汝南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张晨辉、书记员刘彻接到案件后依法查询、冻结、扣留存款5000元,后经多方工作,得知在外打工的王某返回家中,二人果断上门将还在睡梦中的王某带回执行局谈话,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汝南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内,执行法官接到王某家人打来的电话,称王某在拘留所已经自省悔过,愿意履行判决,执行人员在依法对王某解除拘留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希望他能引以为鉴。四位农民工成功领取了执行款,至此,本案实际执结。
责任编辑:yjh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322/4670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