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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重点防洪工程 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市主要防洪河道、滞洪区、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主要防洪河道上的拦河闸、橡胶坝、重点在建工程防汛责任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49号令规定,河道防汛责任人同时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和抗旱行政责任人予以通报。

附件:驻马店市重点防洪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018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517/4750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