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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至今没疏通 律师:居民可起诉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5月10日,本报以《集资修的下水道堵塞了4年,街道和社区均称不归自己管》为题,刊发了位于市中华大道东段闫庄社区下水道堵塞几年,给该社区居民出行造成影响,居民多次向辖区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反映,但两家单位均称不归自己管的消息。
消息刊发6天后,昨日,记者再次采访了该社区居民李先生。“还是老样子,下水道至今没疏通。施工方一直坚持只要收到钱,就会为我们疏通下水道。”李先生说,昨天的一场雨又造成社区内一片汪洋。
为此,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闫庄社区居民可依法起诉。”刘建锋说,当初该村居民以集资的方式进行下水道改造,虽然没有与施工方签订工程合同,但闫庄社区居民有施工方王某某、张某某开具的修下水道收据,已形成合同关系。虽然该社区有几家居民没能如期交纳下水道维修款,但并不代表他们不交钱,只是目前在外地不能回来。所以,施工方不能以此为借口不为居民疏通下水道。
责任编辑:fl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517/4751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