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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玺小区物业公司未开具收费发票问题已处罚

 

**通过市长热线来电反映:天玺小区物业每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业主开具物业费发票。

市国税局回复:根据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该物业公司进行了处罚,并要求该物业公司今后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物业公司承诺会为业主补开发票。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517/4752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