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社会 公路边摆摊卖水果被查处
公路边摆摊卖水果被查处
只管生意不顾安全
公路边摆摊卖水果被查处
市民如果发现可拨打举报电话
□晚报记者 苏莉 通讯员 周洋
本报讯 昨天上午,在S206省道驻马店市区至顺河街道路段的公路两侧,不少商家将摊位摆放在公路两侧,被驿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执法人员查处。
“在公路两侧占道摆摊设点太危险了。”昨天,驿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执法人员对记者说,他们曾就此现象提醒当地居民、商家,但还是有部分商家将摊位摆放到公路边,险象环生。
记者与执法人员来到S206省道驻马店市区至顺河街道路段,只见在公路两侧每隔几百米就摆有一个销售草莓、甜瓜的水果摊点,一些摊点旁边堆放着杂物,一些过往车辆的司机购物时,直接将车辆停放在公路两边,来来往往的车辆经过,很是危险。
“根据《公路法》规定,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属于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根据情况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对一销售草莓的商户说。“我以后不再乱摆摊设点了。”该商户说。
随即,执法人员一一对占道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摊位予以清除。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都是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记者说,目前,执法部门在市区主要路段专门设置有宣传台,公布常见路政违法行为,以引起大家的重视。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市民如果发现任何损坏路产路权行为,可以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电话: 0396-2605075。
责任编辑:fl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601/4776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