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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三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10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河南征途管业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扬尘、噪声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河南征途管业工程有限公司”实为河南鑫征途管业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5月25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察组在板桥水域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处于驻马店市板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板桥水库饮用水地下输水水管50米内),2018年5月26日,驿城区环保局对该企业送达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日,驿城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企业进行拆除。2018年5月28日,该企业所有厂房及设备全部拆除清理完毕。该企业在拆除前,生产过程中一定程度存在扬尘和噪声,相关责任人已被追责。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企业在6月1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前已被拆除到位,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2018年6月7日,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驿城区纪委监察委联合对涉及河南鑫征途管业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的13名公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其中正科级4人,副科级4人,股级干部5人,目前责任追究已经全部到位。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620/4804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