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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一批)
驻马店市平舆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18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平舆县李屯镇大许村委,333省道、D328国道南大许村委有一家石子场,夜间生产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石子场”位于平舆县李屯镇前岗道班西200米南侧,业主为马向前。该石子场于2018年3月份开始生产,主要工艺为石料(石头)粉碎—筛选石子,主要生产设备为粉碎机、筛选机等,未办理环评等审批手续。
1.关于反映“石子场夜间生产”问题。
2.关于反映“石子场粉尘污染”问题。经调查,该场在加工石子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粉碎机和筛选机等设备周围及上方所搭建的生产棚未完全封闭,生产棚内仅有喷淋设施,路面未硬化,原料未完全覆盖,存在粉尘污染行为。反映问题属实。
3.关于反映“石子场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该场四周围挡不完整,且没有设置隔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平舆县环境污染攻坚办要求李屯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立即取缔该石子场,督促石子场业主于2018年6月25日前自行拆除其生产设备,清除相关原料物资,并做好后期监督管理工作。至2018年6月24日,该场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除,成品碎石正在外运。
下一步,平舆县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继续对全县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yss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8/0630/482150.shtml